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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新规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

发文时间:2017-10-18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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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 上海市举行政府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的16条措施。

  外资研发中心是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力量,为上海聚集了大量创新资本和人才,创新成效显著。截至今年8月,落户上海的外资研发中心累计达416家,占内地总数的1/4,新产品产值和销售收入占全市比重超过50%,同时与国内研究机构组建国际联合实验室,带动本土科研院所深入参与国际创新交流合作,诞生出美敦力、巴斯夫等优秀外资研发中心。《意见》通过聚焦以下四个方面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建设:

  一、聚焦促进创新要素全球配置和跨境流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贸易环境:支持高能级研发中心在沪发展,鼓励研发新模式;提升研发样品跨境流动的便利性,通过优先报检、提升信用分类管理等级等方式简化研发样品的进口手续;支持外资设立国家级技术中心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重大研发项目;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的研发成果在本地转移转化,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成果在本市进行产业化。

  二、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和落地,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大对外资研发中心知识产权落地的支持力度;开展集专利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加大国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全球知识产权检索功能。

  三、聚焦集聚优秀杰出人才,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进一步便利外籍人才办理工作许可,简化手续,允许外资研发中心聘雇的外籍研发人员直接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手续,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为外籍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签发长期(5年至10年)多次往返签证;支持各区开展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

  四、聚焦更好服务外资研发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研发环境: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便利外资研发中心申请使用大科学设施;吸收外资研发中心的科技人员参加政府计划项目专家库,参与政府计划项目方向的研究;完善政府服务机制,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外资研发中心服务机制;鼓励各区出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科创中心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