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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开年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8-01-10        信息来源:海淀区经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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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经信办发〔2018〕2号

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8年开年及春节期间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现就2018年开年及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

  请各企业加大向企业员工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请各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项防范措施到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有的放矢,全面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请各企业针对冬季火灾事故频发的特点,严格整治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有效管控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请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加强对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五、加强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工的安全管理

  请各企业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工的安全管理,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安全保障措施。

  (联系人:陈旸、张经纬;电话:88496803、88498977)

  海淀区经信办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