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时间:2017-08-18 信息来源:海淀区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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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为本市常住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提交父(母)的北京市户口簿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一式一份)及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母)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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