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海淀职介正常存档人员
二、存档人员开具证明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或存档卡(证);
(二)单位介绍信(集体存档人员提供);
(三)政审外调函(入党政审提供,由本人携带,不可邮寄);
(四)公证处出具的调查函(空白表)(公证时提供)。
注意事项:1、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内容需清晰可辨。
2.代办需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档案室。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