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政府   | 中关村管委会 移动版

当前位置:首页>政企互动>热点关注>意见征集

关于开展2016年海淀区区域合作项目预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6-06-14        信息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海淀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10号)及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有关要求,推进产业调整升级和区域合作工作,启动“2016年海淀区区域合作项目”的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推动海淀区价值链升级。鼓励企业按照产业链和价值链分工模式,将企业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销售中心、接发包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与高端环节留在海淀区,将其他环节和业务在津冀地区乃至全国布局,落实首都非核心功能疏解的部署要求,重点推进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低端制造业、批发市场等业态向外转移,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推动异地合作共建园区。加强与合作区域的对接,做好品牌输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和产业定向引导转移等相关服务工作,探索建立税收分成与回流新机制。

  搭建产业转移对接服务平台,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支持社会主体参与跨区域产业转移,对其出资在津冀地区及全国其他地区建立孵化器、创业园等对接服务平台的,根据其服务成效或区域影响,参照服务平台奖励措施,给予一定奖励。

  二、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

  (一)疏解类

  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部署要求,支持企业将规模制造环节、低端制造环节或者劳动密集型服务环节(如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等)疏解转移至京津冀以及海淀园秦皇岛分园、齐河分园、溧阳分园、赤峰分园、丹江口分园等海淀区确定的合作区域,对疏解效果显著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需为海淀区工商注册、纳税且纳入海淀园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疏解转移的项目2015年1月1日后启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且在人口的疏解、空间的置换等方面凸显疏解效果。

  (二)区域协同发展类

  支持园区企业在京津冀及海淀园秦皇岛分园、齐河分园、溧阳分园、赤峰分园、丹江口分园等海淀区确定的其他合作区域内开展项目落地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对推动合作区域的协同发展且效果显著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需为海淀区工商注册、纳税且纳入海淀园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园合作项目需在分园完成注册,于2015年1月1日后启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落地,且区域协同效果突出。

  (三)搭建产业转移对接服务平台类

  支持社会主体参与跨区域产业转移,对其出资在海淀区重点合作区域建立孵化器、创业园等对接服务平台的,根据其服务成效及区域影响,对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需为海淀区工商注册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等。2015年1月1日后启动,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平台落地并开展运营。

  三、预征集方式

  (一)申报单位通过海淀园管委会网站(zhsp.gov.cn),查看“关于开展2016年海淀区区域合作项目预征集工作的通知”,填写《2016年海淀区区域合作项目预征集申请表》发送至hdycgc@126.com

  (二)海淀园管委会对预征集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调查。

  (三)通过形式审查及项目调查的单位,2016年9月通过专项资金平台http://zxzj.zhsp.gov.cn/进行在线申报,按照后续通知要求正式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

  2016年海淀区区域合作项目预征集申请表。

  五、受理时间及受理单位

  受理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 7月29日

  (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受理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产规处

  联 系 人: 王震宇 程万慧 师萍潞

  联系电话: 88497981 88496725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内容须真实客观有效,如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将一票否决,申报无效。

  (二)海淀园管委会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2016年海淀区区域合作项目的代理征集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与海淀园管委会无关。

  附件:2016年海淀区区域合作项目预征集申请表

  

  

  bet365官网是什么

  二〇一六年六月

附件:2016年海淀区区域合作项目预征集申请表